宝可梦公司赢得1500万美元版权诉讼,打击中国口袋妖怪山寨软件

游戏资讯:宝可梦公司成功胜诉,获赔1500万美元
案件背景
宝可梦公司近日成功在一起涉及《宝可梦:复刻版》的版权侵权案件中胜诉,获得了1500万美元的赔偿。此次案件由中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针对多个涉嫌侵权的中国公司展开追责。
侵权事实与法院判决
据《GamesBiz》(由Automaton译释)报道,法院认定被告所开发的回合制角色扮演游戏——亦称为《口袋妖怪:福克》——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,明知侵权仍然模仿宝可梦的经典角色,包括小智(Ash Ketchum)和皮卡丘(Pikachu)。
被判责任的公司情况
在六家被起诉的公司中,其中一家被判须赔偿超出1500万美元的赔偿金。部分责任连带的企业已开始提出上诉,试图推翻判决结果。
商业影响与公司声明
据《南华早报》报道,《宝可梦:复刻版》这一游戏的年收入约达4200万美元。宝可梦公司原本起诉的赔偿金额为7200万美元,并要求公开道歉以示对侵权行为的谴责。
宝可梦公司表示,将持续严厉保护其知识产权,确保全球广大粉丝能够继续欣赏到正版宝可梦的精彩内容。
常见问题(FAQ)
Q:宝可梦公司在此次案件中的主要诉求是什么?
A:宝可梦公司主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,并要求涉案公司对侵权行为公开道歉,以维护其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。
Q:侵权游戏“口袋妖怪:福克”具体有哪些侵权行为?
A:“口袋妖怪:福克”未经授权模仿宝可梦的核心角色和元素,复制其原有的角色形象和设计,构成明显的版权侵权行为。